推进“四个全面” 建设法治赣州发表时间:2015-04-10 15:57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四个全面”的提出,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标志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更加完整、更加成熟。当前,赣州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的大逻辑,深入探讨、不断探索法治赣州建设的新规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扎实推进《中共赣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赣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全面建设法治赣州。 全面建设法治赣州是赣州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实现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首要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时间表,当前赣州正开启“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新征程。可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核心任务,我们现阶段的所有工作都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来谋划、来部署、来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也包括法律体系更加完备、法治实施更加高效、法治保障更加有力等要求的法治小康。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可靠保障。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必须把法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法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意义,可以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作观察。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层面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托。治理一个国家如此,治理一座城市亦然。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法治是最根本的要求和最直接的体现。可以说,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因此,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上作出总体部署,切实采取措施、迈出坚实步伐。 全面建设法治赣州是全面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各项重大改革的现实需要。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命题。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将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可靠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如何处理好“两翼”、两轮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是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的基本原则。当前,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各项改革措施正进入密集实施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要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把立竿见影的措施与可持续性的制度安排结合起来,着力突破一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事项,加速转化为发展动力。要以简政放权为重点,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的政府管理模式,促进市场活力充分迸发;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大市场化改革,使各种要素在合理充分流动中提高配置效率,迸发生机活力;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农村改革,增创振兴发展新优势。这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都需要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所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而且要按照法律法规,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建设法治赣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全面建设法治赣州,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首要的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在依法治国中如何从严管党治党?从严管党治党关键是要依规管党治党。国有国法,党有党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党规党纪,国法就很难保障。”依规管党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依规管党治党,要切实增强党规党纪意识。党规党纪是党的重要法宝,是管党治党之重器,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在法治赣州建设中,一定要充分发挥这一政治优势,把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认识到,党的纪律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具体的硬杠杠。严明党的纪律,说一千道一万,归根到底就是照着规矩好好干。要把守纪律的要求体现到抓落实上,以工作落实得好不好,来检验纪律执行得严不严。依规管党治党,要牢固树立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我们党是先锋队,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我们共产党人,都是面对党旗宣过誓、是有组织的人。所以,成为共产党人,就意味着要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党员违反党纪就必须受到纪律审查,接受组织处理,切实做到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依规管党治党,还要从严落实党建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全面建设法治赣州是全面加快振兴发展的可靠保障。振兴发展是赣州最大的战略,《若干意见》是赣州最大的优势;法治是改革的“压舱石”,是发展的“定心丸”。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扭住战略主线,发挥最大优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找准振兴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具有赣州特色的法治新路,为全市加快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当前赣州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的攻坚期,迫切需要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和法治的力量。加快依法治市是时代赋予赣州的使命,也是赣州加快振兴发展的重要保障。要紧紧抓住依法行政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紧紧抓住公平正义这个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紧紧抓住社会诚信这个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促进社会诚实守信,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当前尤其要坚持“法治”“德治”两手抓,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将法治精髓融入点滴生活,让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