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发表时间:2014-05-06 17:12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2号 《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 《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下载链接: upLoad/news/month_1405/201405060915598873.docx |